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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bating illegal acts

非法集资案例分析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20-02-12 10:07 点击量:4018

    近年来,不法分子犯罪手段不断翻新,打着艺术品投资、网络科技、养老保健等投资理财的幌子,行非法集资之实,致使不少投资者受骗上当。以下为非法集资典型案例,解析非法集资案件的特征、手段,提醒市民识别防范犯罪分子利用各种投资方式、各类交易平台编织的非法集资陷阱。

案例一:

“民间借贷”名义非法集资案

2006年至20111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单独或先后伙同犯罪嫌疑人樊某等人以某市某公司从事民间借贷、经营资金等业务的名义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且声称借出资金有抵押保证安全。李某等人在没有任何资金保障及实际经营项目的情况下,通过报纸、广告及口头宣传等途径,以月息3.5%等高息回报为诱饵,先后骗取尹某某等247人投资款人民币共计5.2亿余元,造成损失共计人民币1.8亿余元。被告人樊某先后介绍徐某某等32人向李某处集资1.08亿余元。2016225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樊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例二:

“艺术品投资”名义非法集资案

20146月起,某市某健康咨询公司以销售艺术品、预订养老床位等业务为名,通过发传单、推介会、发放福利等宣传方式,吸引社会群众(主要是中老年人群)成为公司的客户,在没有艺术品实物交易的情况下,签订《艺术品交易合同》,进而承诺以资金占用费名义,根据客户的投资金额定期返还年利率10%-16.3%不等的固定回报,合同期满后返还客户投资本金。被告人吴某某、孙某某等人分别作为公司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向多名群众吸收资金400余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某、孙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均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三年至一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从以上典型案例可以看出,非法集资涉案领域不断扩散,犯罪手段日趋多样化,但无论非法集资形式如何变化其本质特征不变。面对非法集资,要做到以下几点:

1. 要注意学习金融知识

要注意学习金融知识,经常看新闻和看报,开阔自己的视野,尤其多关注一些法制栏目,多了解些“非法集资”等骗局的案件,从他人上当受骗的经历中汲取教训。

2. 要克服贪欲的心理

要克服贪欲的心理,不能有“不劳而获”的念头,要靠勤劳致富。

3. 不要轻易将自己的钱拿出来

要看好自己的钱袋子,凡是有人让你出钱的时候,一定要多一个心眼儿,不能轻易将自己的钱拿出来、送出去,要做到“只看不买”。

4. 拿不定主意时,要与家人商议

凡是要动钱的时候,不要相信骗子那些“不要告诉任何人”的鬼话,自己拿不定主意时,多找家人、子女及信得过的邻居和朋友商议,需要报警时要坚决报警。

(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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