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公司将于3月16日(星期一)结算时起,将以下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如下:
铜、铝、锌、铅、纸浆、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
线材、热轧卷板、不锈钢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
螺纹钢、20号胶、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
石油沥青、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
特此通知!
东方汇金期货有限公司
二○二○年三月十六日